自2013年公評消70號文件后國內防火門廠家可制造的產品尺寸絕大多數被限制在2100mm*2300mm以內;較多企業只有1500mm、1800mm及2100mm這些規格的生產許可;按照相關規定要求,生產廠家不得生產超過自身取得報告的較大尺寸參數。 但現實使用中,一些被設計有大門洞部位的消費者由于對相關規范的不了解,找到不具有資質的企業,大多數企業會如實告知,自己不具有生產能力;而也有小部分廠家為了拉取生意,制造超過其審批能力的產品。 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這些超過自身生產資質所制作出的產品是屬于不合格的;消費者在購買回去后因提供不出相應的防火門檢查報告也是無法進行消防驗收的;這無疑給消費者造成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防火門廠家超尺寸做門是對消費者的不負責;而消費者在采購以前也必須搞明白這個企業所能生產的產品情況,是什么防火等級,較大制造規格是多少,檢測報告是否在有效期以內;切不可貪圖防火門價格便宜吃小虧上大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