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障消防安全,國家質檢總局、公安部和國家認監委日前發布公告,決定擴大消防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范圍,對噴水滅火產品、消防水帶、火災報警產品、泡沫滅火設備產品、滅火劑產品、消防裝備產品、建筑耐火構件等7類31種消防產品實施強制性認證管理。 據介紹,自2013年1月1日起,凡列入公告認證目錄內的消防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認證標志,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自2011年10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認證機構提出認證產品的認證委托。
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制度是各國政府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保護動植物生命安全,保護環境、保護國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制度。CCC認證自2002年實施以來,在保證消費者健康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包括此次增加的產品,我國共對火災報警控制器等8類46種消防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安部、國家認監委《關于部分消防產品實施強制性認證的公告》(總局2011年第55號公告)
2011年第55號
關于部分消防產品實施強制性認證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管理條例》,現決定對部分消防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見附件)。
自2013年1月1日起,凡列入本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消防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認證標志,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自2011年10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認證機構提出認證產品的認證委托。
特此公告。
附件:實施強制性認證的部分消防產品目錄
質檢總局公安部認監委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